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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湖高新区2019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纸质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区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纸质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按照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的工作安排,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站受理纸质材料时间节点为8月9日(2019年第一批)。 二、报送要求 第一批已在系统上提交,在系统里推荐后的企业在线打印纸质材料。 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 将纸质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必须通过省高企网打印带有水印的版本,书脊上注明受理号及企业名称)一份送至东湖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2楼D29号科创局窗口)。 申报企业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需一并提交报送人证明文件,否则不予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企业自行报送申报材料,需出具正式介绍信(附件1),并附报送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服务机构代理报送申报材料,需出具服务机构承诺函(附件2)、正式委托代理书(附件3),并附服务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及报送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材料 企业需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省高企网下载)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4.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5.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6.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7.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8.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9.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1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东湖高新科创局 67880523 67880305 附件:1、介绍信 2、服务机构承诺函 3、委托代理书 附件1、2、3.doc 1.doc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19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