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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文化科技融合专项资金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推进文化、设计及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委会关于推进文化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新规〔2019〕7号)(附件1),现就东湖高新区文化科技融合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一)在东湖高新区注册成立并实际办公1年及以上,正常经营纳税、纳入文化产业统计范围的企业; (二)重点支持文漫影游、教育出版、直播电竞、创意设计、文化信息服务、文化消费终端等产业领域; (三)本次申报针对2018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已发生且符合规定的相关事项; (四)同一企业法人或控股股东属于同一申报主体,同一企业因同样或类似原因可同时享受高新区多项政策时,按从高不重复原则落实; (五)单个企业同一年度因本政策享受各类补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六)享受本政策的支持对象应承诺至少5年内不迁离东湖高新区、不改变在东湖高新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如违反承诺,将追回已给予的所有支持。 二、申报事项 本次申报奖补事项及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委会关于推进文化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附件1),包括资质认定补贴、原创精品奖励、扶优做强文化品牌、示范工程建设和活动举办补贴、文化特色园区建设补贴、文化人才引进与培养补贴、文化金融平台和机构补贴、对外文化贸易补贴等8类。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1. 网上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和创新政策申报管理系统https://kcj.ovcc.org.cn:8031/ 进行申报(未注册企业请先行注册,注册登录后即可申报),并上传翔实pdf证明材料。 2. 申报时间:2019年11月5日-11月18日。请于11月18日下午17:00前完成系统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申报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放弃。 3. 提交方式:申报原创精品类的企业请于11月18日前将U盘拷贝的影音资料到东湖高新区科创局。完成公示后,请公示企业按申报材料顺序胶装成册(附件2)报送1份纸质版到东湖高新区科创局(东湖高新区政务中心1号楼2楼D29)。 四、联系方式 东湖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QQ群:289044169/437856250 政策咨询:乐浩/童丹65525296,曾梅67880305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67880722/67880723 附件:1.《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委会关于推进文化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新规〔2019〕7号).pdf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委会关于推进文化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pdf 2. 2019年度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文化科技产业融合专项申报纸质版装订顺序.docx 2019年度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文化科技产业融合专项申报纸质版装订顺序.docx 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19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