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报送2021年(下半年)湖北省工程技术(东湖高新区)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时间:2021-09-09 根据湖北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21〕45号)文件精神和东湖高新区职称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1年度(下半年)湖北省工程技术(东湖高新区)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一)原则上近1年在东湖高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 (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由东湖高新区统一受理,并按照省、市各评委会申报通知进行审核推送。 (四)符合《关于做好我省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24号)和关于印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新职改办〔2018〕5号)文件要求的工程系列高层次申报人员,统一进行网上申报。 (五)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申报相应级别工程系列专业评审条件的,原则上统一报湖北省工程技术(东湖高新区)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材料按东湖高新区当年发布的职称申报通知要求填报并逐级审核推荐报送;申报其他系列(专业)人员的评审材料按省市当年发布的职称申报指南要求填报,经逐级推荐审核申报,由我办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报送。 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以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准,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执行近年来湖北省人社职改部门最新发布的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见附件)。可自行查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专题专栏”→ “申报评审条件”栏目(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zyjsryzcpd_13325/sbpstj/)。暂未发布修订试行申报评审条件的,均以现行的申报评审条件为申报评审依据。 三、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主管部门严格控制并逐级申报。(援藏、援疆、特设岗及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等人员除外) (二)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由用人单位推荐,经由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逐级申报,提供近1年本人在东湖高新区连续缴纳社保明细(须经东湖高新区社保局盖章)。 (三)中央驻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我省参加职称评审的,应按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委托评审,其中申报高级职称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按程序推荐申报。 (四)职称申报的破格(原则上对资历不进行破格)、转评由主管人事部门、人事代理机构或用人单位(中央驻鄂单位)推荐审核后,报湖北省工程技术(东湖高新区)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复核。 (五)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当年算起三年有效(含当年)。依据“属地管理” “单位推荐”原则,自2020年起拟在东湖高新区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通过东湖高新区高评办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不一致的,高评办将不予受理。 (六)在武汉市外取得职称证书后调入我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须先进行外地调入认定方可在我区进行职称评审申报。 (七)从2017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其他系列职称的,应先申报平级转评(以考代评除外)。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称时,原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与新岗位职业有关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转评、晋升,同一年不得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职称。 (八)一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工作,尚未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流动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企事业单位中同等学历、工作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申报参加东湖高新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九)本通知中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均按实足年限计算,以本通知中受理材料的截止时间为计算时间。同一申报人两次职称申报应当间隔一年以上。 四、申报方式和途径 2021年(下半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度评审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1. 个人登录地址。复制链接以下网址: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index.html)可直接点击进入; 操作说明《关于湖北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个人登陆方法的说明》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zyjsryzcpd_13325/tzgg/zcps/201811/t20181108_712250.shtml 推荐单位登录网址:http://59.175.218.203:8081/zcsb/ 2. 网上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1)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2)数据录入必须与评审表、花名册及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准确。申报人员选取任现职以来本人科研、设计、管理及施工水平的代表成果进行申报。(3)推荐单位进入单位审核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人必须按规定进行注册,并在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认真填写审核、推荐意见“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推荐结果已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意上报”,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3.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4. 上传能够反映个人业绩能力的有代表性的材料,确保清晰可识别,避免因材料模糊被退回。 (二)纸质材料申报:经职改办(高评办)网上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由企业人事集中报高评办审核。报送纸质材料要进行原件审核(原件审验后当即退还),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签字、盖章。 五、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对照原件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填报的所有材料,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在审核及公示合格人员有关表格上盖章后提交至各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由人事主管部门做好申报人员汇总工作。 (二)各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的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合格人员有关表格上盖章。 (三)未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材料,高评办将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需统一装订的申报材料: 1、评审材料目录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自愿提供)、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5、近一年社保缴费明细(加盖公司公章及东湖高新区社保局公章) 6、《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7、《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1份(其他装袋) 8、2019、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若单位未开展年度考核,由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并盖章,非公企业自愿提供) 9.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方案(报告)、荣誉表彰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 10、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著作要求复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录)、编委会名单、本人编写代表性正文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所完成的主要工程设计、工艺、施工、管理项目;科研课题;标准编写等竣工、验收或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需显示申报人员的项目角色、完成量、完成效果或行业地位) 1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二)无需统一装订的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见附件),A4双面打印,不得修改表格内容,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经推荐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本人近期免冠彩底2寸照片1张(备注姓名),供办证用。 3.《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2021年申报系统自动生成)A3一式10份,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核实盖章。 4、《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仅未取得水测合格成绩者提供)。 5、《东湖高新区高层次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推荐表》1份,须经推荐单位盖章(仅申报高层次人才提供)。 6、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须经推荐单位盖章(仅转评、破格人员需提供)。 7、报送单位从申报系统导出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并盖章(A3横向打印)。 (三)申报材料用厚实的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纸条注明申报者姓名、单位名称、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类型(正常申报、破格、平级转评)。 (四)参评审阅的业绩材料,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五)各级部门要对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盖章、审核人签字。未经盖章、签字的材料高评办一律不予受理。 七、有关纪律要求 (一)建立个人申报诚信承诺制度。每位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二)完善单位推荐公示制度。严格单位首审责任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并将推荐结果和推荐个人的一览表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基层推荐意见”栏目,须填写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后,报送主管部门审核。凡用人单位未按程序推荐、审核把关不严、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相关问题移交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 (三)建立倒查追责机制。2021年仍然实行评前拟评对象和评审结果双公示。对凡在推荐、申报、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区职改办将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并将有关违纪情况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凡在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对已取得的任职资格予以撤销;对审核不严或帮助申报者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报送材料起止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材料申报时间:2021年9月1日至10月9日,评委审阅的业绩材料,均以截止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二)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1年9月3日至10月9日(仅工作日)为避免人员扎堆,届时由企业人事分批集中报送(每个单位仅限1人报送),原则上不接受各单位个人直接报送。 申报时间截止后,企业及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送审及纸质材料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凡不属于湖北省工程技术(东湖高新区)高评会受理范围的均以省市各评委会发布通知的申报截止时间为准。 (三)纸质材料申报地点: 东湖高新区高评办(高新大道777号光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B5020室)。 联系人:饶迪 黄洲 联系电话:027-67880271;027-65563457 九、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评审费用高级400元/人,中级200元/人,报送纸质版材料时相关费用一并交清(评审费由武汉光谷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