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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会展业专项资金申报(东湖高新区)时间:2022-03-02 一、申报对象 二、申报条件 三、申报事项 (一)会展项目扶持资金(二)宣传推广扶持资金(三)会展企业扶持资金(四)会展场馆补贴资金(五)会展人才培训资金(六)行业引导奖励资金四、申报要求 (一)每个申报事项均有明确的支持对象和范围,具体详见实施细则。(二)考虑到疫情影响,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下午5:30,请申报企业按时将纸质材料(申请表见附件4)提交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贸综合协调局,电子版材料提交到邮箱534204476@qq.com,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放弃。(三)申报材料真实性由申报单位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以欺瞒手段进行专项资金申报的,依法追回专项资金。五、附件 (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http://www.wehdz.gov.cn/zwgk_53/zcfg/gfxwj/202111/t20211117_1836036.shtml(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促进会展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促进会展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pdf(三)关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http://www.wehdz.gov.cn/zwgk_53/zcfg/gfxwjzcjd/202111/t20211117_183611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