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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性奖励的通知时间:2022-09-28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19〕11号),现组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性奖励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在本市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的企业和机构。申报单位须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本次奖励申报,需是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二、奖励标准 对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本市药品企业,单一品种获得通过的奖励300万元;对于全国前3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再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同一药品不同规格合并计算) 三、有关说明 (一)关于已经享受区级支持政策的情况 各区已实施的各类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及措施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19〕11号)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复奖励”的原则执行。已享受或已申请各区支持政策,且获得奖励低于本次奖励标准的,可以申请补足差额,具体金额为本次奖励标准减去已享受或已申请区级奖励金额。 (二)关于诚信申报奖励的要求 各单位必须秉持实事求是、诚信为本的原则如实申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对违反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如涉及其他问题,同时报相关部门处理。 四、组织申报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10月14日(网上填报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10月14日),未申报的视为放弃。 (二)申报材料 1.武汉市大健康产品研发创新政策性奖励申请表(“一产品一表”填报)。 2.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国家药监局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申报方式 1.登录系统。登录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wuhan.gov.cn),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以申报人账户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在线填写申报信息。点击“项目申报”板块,选择“2022年度项目-后补贴项目-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3.上传附件,提交材料。各单位申报材料经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及相关附件(复印件)扫描成PDF格式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五、提交纸质材料 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前将纸质材料送达或快递至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处(武汉科技大厦1613室)。收件人:张龙,联系电话027-656921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