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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时间:2023-01-15 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 [2022] 204号)要求,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认定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 二、调查报表种类 (一)快报报表 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报表(国家高新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二)年报报表 1、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报表(国家高新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适用) 2、机构报表: 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年报报表 三、报告期 快报报表、年报报表、特色产业基地报表的报告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填报要求 (一)填报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工作,数据要求真实、准确、完整。 (二) 填报人员应认真阅读有关填表说明,理解各项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报表及指标解释电子版由各区管理员发放给企业,也可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火炬调查通知的附件中进行下载。 (三)有效期内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年度报表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填报(网址:https://fuwu.most.gov.cn/,实名认证通过后,服务事项中找到“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进行业务办理)。 (四)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年报报表(登陆网址: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tj) (五)企业在填报数据时,系统中出现错误的,须修改;出现警告提示的,须提交明确的解释说明,直至提交并通过审核。 五、调查工作组织和实施 请各区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做好辖区内相关统计任务的组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市科技局向各区局及有关单位提供202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制度、调查表、调查清单和管理员账号及密码。 (二) 各区局及有关单位组织调查单位填报报表,各调查单位须按要求如实完成网上填报。营业收入两亿以上高企还须提交纸质盖章报表并将纸质报表报送到所属辖区的区局及有关单位统计部门。 (三) 各区局及有关单位统计部门在网上完成所属区统计报表的审核,对于不符合填报要求的企业须及时打回责其完成修改,最终通过区级和市级审核。 (四)对于各区企业汇总数据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的情况(如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和知识产权情况等主要指标同比发生较大变化或者有新入统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等等),请提供书面变化原因说明。 (五)提交调查工作情况说明(下发调查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未报单位的未报原因)。 六、报送时间和方式 (一)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报表(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适用): 各区局于2023年1月19日前将经领导签字后盖公章的统计快报数据汇总表扫描件发送给市级管理员。 (二)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报表(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适用): 2023年3月24日前,区外有效期内高企完成网上填报; 2023年3月26日前,各区局及有关单位完成区审,审核通过后可通知(营业收入两亿以上)高企按要求打印并上报纸质报表(水印标志)一式一份(签字加盖公章); 2023年4月20日前各区局及有关单位将纸质版报表及综合填报说明报送市科技局,年报统计范围口径应与快报一致。 (三)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年报报表 2023年3月24日前各区局及有关单位完成填报和审核,并将纸质报表(区局盖章)报送市科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