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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2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时间:2023-02-15 根据《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22年知识产权项目的通知》,2022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实施已满一年,按照《湖北省知识产权“三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知发〔2019〕19号)要求,我局将组织该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2022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22项,其中企业项目14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项目6项、服务机构项目2项(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工作程序 我局对2022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照已签订的《湖北省知识产权“三大工程”项目任务书》,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填写《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模板见附件2),于2月24日前将验收报告纸质件1份和电子件报送至我局。 三、其他事项 1.项目承担单位填写验收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填写内容负责。 2.对于结题验收中存在问题的项目,我局将组织人员赴项目承担单位现场验收。 3.逾期未提交验收报告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我局将取消对其后补助经费支持,承担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我局相关项目。 网创众创 网创众创空间孵化面积五百多余平方,办公地址在东湖高新区,且均设有单间办公室与独立工位,入驻即享免物业、免水电、免网络,同时可享前台秘书服务,欢迎广大创业企业入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