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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和国资监管局关于领取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时间:2021-11-04     【转载】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公告》的精神,现结合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实际,就我区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考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领取,地点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2楼D67号窗口,咨询电话027-67880163。
1、现场领取。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复印件留存备查。
2、邮寄送达。经考生申请后,证书可采取邮寄(到付)方式送达本人,邮寄费用由领证人支付。请领证人员使用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申请表提交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我局将办理邮寄手续。如选择邮寄送达,邮寄中遇丢件或损毁,我局不承担相关责任。
对于忘记了报名点而无法确认证书领取地点的考生,可登录武汉市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czj.wuhan.gov.cn/),查看“会计服务”栏目,查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的查询方法》,确认证书领取地点。
1、证书非财政部门印制,不受理相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变更。
2、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前往领取证书的考生请自觉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保持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3、领取证书无继续教育、信息采集等附加条件。
4、考试合格人员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学分登记,由省会计考办通过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集中办理。
5、证书发放是会计管理机构的一项日常工作,请非急需领取证书的考生,延期错峰领取,避免出现聚集风险。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和国资监管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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