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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开展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应满足以下条件: 申报机构(即运营主体)于2021年08月31日之前在湖北省内注册成立;在科技部火炬统计系统报送过上一年度真实完整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数据;符合对应《办法》的有关要求。 2.申报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应满足以下条件: 申报机构(即运营主体)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在湖北省内注册成立;在科技部火炬统计系统报送过上一年度真实完整的众创空间统计数据;符合对应《办法》的有关要求。 二、申报程序 1.各申报机构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index.html),进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事项,在“申报项目名称”中,选择“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或“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填写相关信息,下载对应申报书模板,按要求填写完成并上传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提交所在区科技部门。网上填报开放时间:2023年9月1日。 2.各区科技部门负责推荐本区域内的孵化机构。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在“湖北科技一网通业务系统”(http://183.95.190.228:8081/kjt_main/index.do)中,进入菜单“业务办理—业务受理”,选择“网厅件”,根据情况是否“受理”推荐。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 3.请各区科技部门于9月18日前向市科技局报送推荐材料一份,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及推荐汇总表(附件1、2)一份。上述材料请发送至指定邮箱:kjjzcfwb@163.com。 4.省科技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审查)。通过评审(审查)并最终被认定(备案)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由省科技厅发文公布。 |